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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重庆钢铁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西本新干线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宝武收购长寿钢铁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中国宝武从即日 起可以实施集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7日、9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简称“德胜集团”)转让四源合(重庆)钢铁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四源合产业发展基金”)的合伙权益,同时四源合产业发展基金解散并将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长寿钢铁”)75%股权按实缴出资比例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与德胜集团进行非现金分配,中国宝武分配获得长寿钢铁40%股权并与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取得长寿钢铁的控制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096,98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中国宝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中国宝武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06号),该决定书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宝武收购长寿钢铁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中国宝武从即日 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