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交流,提升煤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河北省煤矿情况及安全监管实际,6月16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煤矿安全监管交叉执法的通知》,对2020年煤矿安全监管交叉执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本次煤矿安全监管交叉执法行动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由唐山、邯郸两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主导,发挥执法优势。注重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经验交流,执法前召开预备会、执法过程中召开研讨会,检查结束后召开警示教育座谈会。抓住重点矿井,针对不同时期煤矿灾害特点,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上年度事故矿井范围中选择执法对象。着重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为切入点,确保交叉执法行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