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邰思聪) 记者11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针对5月1日起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组建了执法检查组,将于8月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2018年7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历时约一年半,条例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保持一致,并在今年1月中旬京津冀三地人民代表大会上分别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同步实施。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和三地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三地人大常委会将重点聚焦京津冀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三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标准统一、执法闭环管理等工作。
机动车是移动污染源,加强区域协同共治是根本之策,也是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的主要原因之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以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推进区域移动源污染防治。三地已于3月底实现了京津冀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共享,即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日常执法的外埠超标重型柴油车信息上传至生态环境部机动车超标数据平台,并下载各省市车辆在异地的处罚信息,对于这些车辆做好入户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三地也在同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机一码”登记管理,利用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随时跟踪机械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