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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08
5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去年我省实际关退煤矿4处、核减生产煤矿产能20处,累计化解过剩产能875万吨,完成了去产能任务。
我省在煤炭去产能工作中坚严格落实责任,坚持把煤炭去产能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措施,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加快退出安全无保障、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环境污染重、长期亏损五类煤矿,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结合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适时核减相应煤矿核定生产能力,把煤炭去产能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关闭煤矿有序退出,巩固和扩大煤炭去产能成果。
同时,我省将去产能任务分解到各市、各省属煤炭企业,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层层压实责任。同时,逐矿制定关闭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去产能煤矿停产、回撤、封闭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退出。建立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停产、回撤、封闭等重要工作节点进展情况。我省在煤炭去产能过程中严把验收关口,建立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省级联合验收机制,逐矿组织去产能验收,确保去产能煤矿真关真退。
去年,山东省实际关退煤矿4处、化解过剩产能875万吨,其中关退煤矿4处,化解过剩产能162万吨;核减生产煤矿产能20处,压减产能713万吨,完成了去产能任务。由省能源局牵头组建的省级联合验收组对4处煤矿进行省级联合验收,全部达到了煤炭去产能关退标准要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省有依法生产建设煤矿106处,产能规模14318万吨/年,相比2019年6月30日,产能压减172万吨/年。其中,建设煤矿4处,建设规模315万吨/年;生产煤矿102处,登记生产能力14003万吨/年。
日前,我省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今年我省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994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7处,化解产能761万吨;核减产能煤矿5处,化解过剩产能233万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左丰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