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张家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张家口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一是集中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整合重组非煤矿山的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对“一证多采”、“假整合”的整治力度,严防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大矿小开,以及一个采矿证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等无序开采,确保实现真正整合,确保实现有效实质统一管理;加大对“一证多系统”非煤矿山的调查研究,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体赋存实际,大力推动“一证多系统”非煤矿山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实施进一步整合,大力减少独立生产系统数量。
二是集中整治巷道、采场、采空区事故隐患,严防冒顶坍塌事故。重点加强巷道、采场、采空区顶板管理,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地压监测预报,及时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及时加强支护,及时处理采空区,确保井巷和采场顶帮稳定,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查撬浮石、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顶板破碎裂隙节理发育、压力大而未及时支护,采空区治理、处理不及时,地表塌陷区未设明显标志和栅栏等行为。
三是集中整治尾矿库事故隐患,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强化雨季汛期、冬季放矿和春季解冻期尾矿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尾矿库坝体坝面、堆积坡比,库内及坝面、坝肩排水(洪) 截洪设施,沉积滩面、干滩长度、库水位、漫润线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尾矿库按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行,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严禁尾矿库高水位运行,严禁无监测监控设施(系统)或非正常使用运行,严禁无应急机制生产运行,严查尾矿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按设计放矿、筑坝,矿浆冲刷初期坝和子坝,坝顶及沉积滩面不均匀平整,干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不满足防洪设计要求,坝体坝面修复不及时,排水(洪)设施(构筑物)不完好、不畅通等问题。
四是集中整治露天矿山事故隐患,严防边坡垮塌事故。强化露天矿山安全管理,确保合阶(分层)高度、安全平台(工作平台)宽度、工作帮坡角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及时清除,采场边坡稳定或治理到位,边坡监测、观测符合设计要求,严查掏采,“一面墙”开采,工作面形成伞檐、空洞,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边坡管理、检查、监测、治理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