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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04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二批8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5月10日至13日陆续进驻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威海、日照、滨州、菏泽市开展督察,并同步对泰安、菏泽市开展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随着督察组组长接听完最后一个举报电话,截至6月2日晚20:00,第二批8个督察组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至此,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部转入督察报告阶段。

各督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督察始终。督察期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督察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持续把推动解决群众生态环境方面的诉求作为重中之重,督促被督察市有力有序推进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以整改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不断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被督察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工作,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导、专题会议、约谈问责等方式,将边督边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截至6月3日,8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891件,受理有效举报15170件,其中,济南3264件、青岛2963件、东营1465件、泰安1504件、威海1571件、日照1385件、滨州1645件、菏泽1373件。被督察市已办结7962件,其中立案处罚383家、罚款3227.75万元,立案侦查14件、拘留11人,约谈36人、问责44人(详见附表)。

对已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将持续督办、一盯到底,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