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3日至27日,受偏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污染物缓慢积累,邯郸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22日12时至24日2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25日0时至28日8时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应急措施如下: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相应级别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对重点排放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