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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唐山隆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5MW煤气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获批

发布日期:2026-06-30

智能摘要
唐山隆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5MW煤气发电工程获环评批复,项目总投资9186万元,利用厂区富余煤气建设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79亿kWh。环评预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展开
内容由AI生成
 

根据环评结论、专家意见,结合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唐山隆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5MW煤气发电工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唐山隆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9186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元)。利用厂区富余煤气建设一套25MW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年发电量约17900万kWh。

该项目进行了受理情况及拟批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审查,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我局原则上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2、燃气锅炉采用高效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通过“SCR脱硝+钙基干法脱硫+脉冲袋式除尘器”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经60m高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废气、脱硫灰仓废气分别通过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标准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25)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在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用于高炉冲渣。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后直接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不在厂区内贮存;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园区、当地政府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项目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

三、结合该报告书的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36.750t/a、NOx:15.750t/a、COD:0t/a、氨氮:0t/a。

四、本报告评价不涉及主变室主变器的辐射部分,如需另行做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六、建设单位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七、如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选址或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