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字〔2020〕35号)的要求,2020年9月14日-30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和河北煤矿安监局将联合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河北煤矿安监局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对邯郸等7个产煤市开展综合督查。每组至少抽查1个产煤县(市、区),每市随机抽查1-2处煤矿企业。本次综合督查从地方政府层面、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层面、煤矿企业层面等三个层面展开,主要内容是各地各煤矿企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组织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情况;组织开展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实施情况;开展打非治违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大灾害治理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煤矿企业以瓦斯治理为重点开展灾害治理情况;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