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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钢铁与矿山行业应加强合作,共谋发展

发布日期:2024-12-11

矿山行业和钢铁行业是相互依存的上下游产业关系,但多年来,双方主要扮演了买方与卖方的角色,在确定产品定位、稳定供销渠道、优化定价机制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合作空间。

近年来,随着低碳发展理念逐步深化,钢铁行业愈发重视低碳原料与冶金技术,钢铁企业与矿山企业在低碳领域合作逐步加强。10月24日,南钢与力拓集团签署炼铁脱碳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10月28日,淡水河谷与山西晋南钢铁集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将在阿曼苏哈尔港口和自贸区建立铁矿石选矿厂;11月29日,FMG与湖南钢铁集团签署了绿色铁素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近年来,河钢与必和必拓签署多个减碳、脱碳领域合作协议。笔者认为,钢铁企业与矿山企业合作不应止于低碳领域,未来可进一步挖掘双方诉求,扩大合作范围,共谋高质量发展。

钢铁与矿山行业对彼此互有诉求

钢铁行业对矿山行业主要有五方面诉求。

一是稳定原料供应。近年来受铁矿石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部分钢铁企业在原料采购方面存在“吃百家饭”的问题,给入炉原料成分稳定、高炉稳定顺行带来挑战。部分企业因高炉运行不稳定,铁水质量、生产效率、成本均难以控制,进而影响了钢材质量。因此,保障原料稳定供应对钢铁企业稳定高炉顺行、提高铁水质量、控制生产成本均有较大帮助。

二是优化原料质量。随着我国钢铁消费结构的变化,制造业用钢需求量逐步增加,对钢材各项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在碳排放要求趋严的背景下,环保末端治理成本和碳排放成本压力倒逼钢铁企业更多选择高品位、低硫、有利于减少碳排放的优质原料。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明确“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2024年9月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积极稳妥推进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低碳政策要求下,钢铁企业对优质原料的需求进一步增强。

三是控制原料成本。我国钢铁行业铁水成本可大致分为原料费用、燃料及动力费用、制造费和人工费用等,其中,原料成本占铁水成本接近一半,因此,铁矿石价格对钢铁企业效益影响很大。2024年上半年,我国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利润率仅为1.1%,同期,我国铁矿行业利润率达12%,国际知名矿山企业铁矿石业务利润率超60%。产业链利润分配极不均衡,钢铁企业控制原料成本的诉求十分迫切。

四是提供定制产品。为了应对铁矿石、钢材价格波动,部分钢铁企业逐步采用原料低库存战略,企业对成分稳定的混匀矿产生大量需求,混配矿业务有了广阔的市场。近年来,淡水河谷、力拓等矿山企业,以及五矿等贸易企业已在国内港口开展混配矿业务。

五是配套海外资源。我国铁矿资源禀赋差,钢铁行业铁矿石自给率常年不足20%,钢铁企业所需铁矿石资源大量来自海外。同时,国内市场需求、能源限制、人工成本等给钢铁行业带来更大的挑战,部分钢铁企业寻求海外发展机会,在海外建钢厂时,也需要考虑配套当地资源。

矿山行业对钢铁行业也有五方面诉求。

一是稳定产品售价。矿业投资具有额度大、回收期长、项目收益受矿产品价格影响明显的特点。为保证矿业项目经济风险可控,投资者对稳定、合理的产品价格有强烈诉求。对未来矿价的判断,直接影响新建铁矿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分析等。

二是明确销售渠道。未来,铁矿石、焦煤等多数钢铁行业所需矿产品市场将呈供应过剩态势,且各矿业项目产品多为同质化竞争。因此,确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对新投资的项目至关重要,且许多新建矿山项目在融资阶段,都需要出具产品销售意向客户证明文件。

三是优化产品定位。未来,随着钢材用户对钢材质量提出新的要求,以及不同品质原料对钢铁企业综合生产成本的影响,钢铁企业将对特定品质矿石产生需求,矿山企业需要与钢铁企业合作,确定矿山项目最优的产品方案。

四是开发海外项目。受国内资源禀赋制约,“走出去”到海外寻找优质项目,将是矿业投资者未来主要的投资方向。若可引入钢铁企业在当地建设冶炼厂,则可减少矿山项目产品运输费用,提升项目经济效益。

五是合理股权架构。通过引入钢铁企业作为矿业开发项目的股东,既可减轻项目资金压力,又可解决项目产品定位、销售等系列问题,对矿业投资项目的成败起到重要作用。

钢铁与矿山行业应协同发展

笔者认为,在行业协同发展方面,钢铁与矿山行业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定价机制不合理。目前,铁矿石贸易市场主要采用指数作为定价依据。指数存在取样范围小、取样不透明等问题。近期,铁矿石供应虽然整体宽松,但价格仍维持在100美元/吨以上的较高水平。12月4日,62%品位铁矿石价格指数为106.45美元/吨。整体来看,目前定价体系下的铁矿石价格,既未能体现行业供需关系,又没有实现产业链价值的合理分配,非常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钢企不重视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原料供应情况直接决定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否正常、低成本开展,但许多钢铁企业不重视原料保障战略,在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研究不足。据了解,目前我国多数民营钢铁企业既无权益矿,又不重视矿山项目投资。

结合彼此诉求,以及在协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实现上下游企业共赢发展、行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的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以期上下游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共谋高质量发展。

一是共商合理定价模式。钢铁企业与矿山企业可商讨制订符合双方诉求的个性化定价模式。如针对锁定年度供应量的“长协矿”,配套制订相应的更加稳定、合理的“长协价”;以钢铁企业利润、钢材售价等月度或年度环比增幅,作为调整月度或年度铁矿价格的参考依据,实现上下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等。

二是加强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鼓励钢铁、矿山企业互相持股,或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集团公司,开发新的资源项目,稳定双方矿石供销渠道,并合作研究更符合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下游冶炼需求、性价比更高的矿石产品,实现上下游融合发展。

三是注重海外项目开发。受国内铁、锰、铬、等资源禀赋限制,其对外依存度均处高位水平。因此,我国企业到海外开发资源势在必行,上下游企业可考虑采用“采—选—冶—轧”产业链捆绑模式“走出去”。

四是有效利用金融工具。上下游企业可通过合理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化工具,提前锁定原料采购、钢材销售价格,有效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五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如“优质烧结、球团用原料标准”“优质入炉原料标准”“不同用途废钢加工标准”“混配矿标准”等,为矿山、混矿、废钢加工等原料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标准依据,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