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4〕225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节水标杆和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现场核查和推荐,并联合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专家复审等程序,现将拟定为2024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节水标杆和节水型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工信厅节能处或自治区水利厅节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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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