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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安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发布日期:2021-11-17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气象部门预测,自11月17日起,安阳市将经历一轮重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1月17日1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老人、儿童应尽量减少室外活动,倡导公众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二、各区、安阳县和汤阴县要继续执行市攻坚办2021年11月14日印发的《安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减排调控方案》。

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政府要按照2021-2022年秋冬季《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橙色预警(II级响应)减排管控措施。按照“从严从新”原则,如果当地从2021年11月15日零时起正在执行的减排调控措施严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的,要继续执行现行减排调控措施;否则,应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三、在落实上述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全市所有独立球团企业停产,工业涂装行业涉VOCs工段停产;所有石料开采、砂石骨料、破碎加工等企业和矿山修复项目停产停工、停止运输;除市长“一支笔”批准施工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项目或“星级工地”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产生扬尘的各类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

四、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对工业企业落实驻厂监管,施工工地落实“三员”管理,应用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用电监管、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依法查处。

五、市攻坚办督查组要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管控不到位问题,要监督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立行立改,及时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对违反管控、污染严重的典型问题,要按照《安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将前一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于每日上午9时之前报市攻坚办。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