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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0
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重点包括退出产能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举报核查情况、健全工作体系情况、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情况。
各地区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30日前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现场检查阶段。6月1日-7月底,由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带队,组成若干个现场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