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州(市)煤炭主管部门,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滇东矿业分公司,全省各煤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山西沁源“5・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6〕68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各项部署要求,结合《云南省2026年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方案》(云能源安全〔2026〕27号)及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现将《紧急通知》转发你们,并明确如下关工作要求及任务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压实瓦斯治理部门监管责任
各级煤矿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瓦斯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头号杀手”的严峻危害性,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始终把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实从细督促煤矿企业抓好瓦斯防治各项工作。煤矿企业要全面排查整治瓦斯领域风险隐患,逐项落地治理举措,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
二、压实企业瓦斯治理全链条责任
全省煤矿必须坚持以“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原则,健全覆盖瓦斯抽采、通风管理、监测监控及防突治理的专项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总工程师技术总责,强化技术人员在灾害研判与隐患处置中的决策权,将瓦斯“零超限”“零突出”目标管理及瓦斯日分析、预警处置等制度刚性执行到位;按要求完成瓦斯等级重新鉴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精准优化采掘布局,落实底(顶)板岩巷穿层预抽等区域治理措施。同时,要强化地质保障与现场管控,严格执行“有掘必探”“边探边掘”及高风险作业报审制度,按时完成激光甲烷传感器及全量程传感器的更换升级,实现监控系统与应急广播、人员定位联动,坚决杜绝监控数据造假与人为制造传感器失效,确保“责任、资金、机构、人员、装备、技术手段与现场管理”“六到位”,构建起全链条瓦斯防治体系(具体任务清单详见附表)。
三、全闭环做好自查、排查、验收、抽查工作
一是企业全面自查。即日起至8月底:煤矿企业对照本任务清单及《云南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要求完成瓦斯治理全面自查,形成瓦斯治理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同步上报属地煤矿主管部门与矿山监察机构。二是市县级全覆盖排查验收。6月至9月底:各产煤州(市)、县(市、区)监管部门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验收,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改,汇总辖区瓦斯治理工作情况并逐级上报。三是省级抽查督导,10月至11月底,省能源局开展省级抽查督导,对重点矿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四是做好总结。各单位完成瓦斯治理攻坚、隐患整治工作总结,形成瓦斯整治长效机制。
四、构建瓦斯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统筹结合《专项行动》实施,从严抓好瓦斯治理不到位专项整治,严禁瓦斯鉴定数据造假、瓦斯超限作业、发现突出预兆仍违规生产等行为,所有问题必须见底清零、整改到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暂扣证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部门,落实“行刑衔接”形成高压震慑。二是构建瓦斯治理“排查—整改—检查—复核—固化”闭环管理体系并长期执行,切实保障治理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控能力。
附件:云南省煤矿瓦斯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