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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22
国务院发布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6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科技创新片区31.85平方公里,国际商务服务片区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5.466平方公里),高端产业片区39.49平方公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支持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依法依规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重点国别、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合作共建,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方案提出,支持做好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强光磁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究工作,组建环境科学研发平台和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支持提升拓展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功能,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建设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筹划组建大健康研究院。支持建设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
国务院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杭州片区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金义片区35.99平方公里(含义乌综合保税区1.34平方公里、金义综合保税区1.2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