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工信部等7部委、省、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按照《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上一步加强中频炉企业监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赣发改电【2020】213号)精神,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切实加强对使用中(工)频炉企业的监管,规范生产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进一步提高思想,深刻认识打击“地条钢”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压态势,落实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实施科学监管,强化组织排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二、健全台帐,加强对中(工)炉使用企业监管
对辖区内中(工)频炉进行摸排,完善《进贤县中(工)频炉台帐》(见附件),对所有中(工)频炉都要列入用电监管和巡查的重点监控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对中(工)频炉的流转要加强监管,对于拆除的中(工)频炉,要留下影像资料,对于流出辖区内的中(工)频炉要记载流向,重点加大对铸造等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防止企业假借铸造名义生产“地条钢”。
三、依规清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现象
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限期彻底清理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不锈钢、工模具钢的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9月底前务必完成全面摸排,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清理。如在2020年12月31如后仍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将按照违法违规新增产能的要求进行处置。
请于9月16日前将《进贤县中(工)频炉台账》、于10月28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县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102室)。
联系人:李艳琴85328705
附件1:进贤县中(工)频炉台账.docx
附件2:《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docx
进贤县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工局代章)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