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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南方东海、金晟兰钢铁项目完成整改

发布日期:2025-03-05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七、十三、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七、十三、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六、七、十三、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766-8813173

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七、十三、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两高”项目上马把关不严,节能审查监管责任缺位。2020年以来,全省121个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中,未经节能审查的达42个,占比34.7%。2021年3月,广东省还集中通过5个石化化工项目的节能审查,新增能耗1376万吨标准煤。其中,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被国家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后,广东省能源局才撤销其节能审查意见。

严格落实“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将节能审查监管纳入节能监察计划。4个违规项目整改到位

1.严把节能审查源头关,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将“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计划,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

2.分类推进4个违规项目整改。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责令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或投入生产,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在建项目,通过能耗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可再生能源扣减等方式落实能耗指标来源。对于已建成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整改,整改到位后,报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如无法整改,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整改完成时间不晚于2023年年底,其余3个违规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云浮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浮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的整改方案》,重点针对我市未批先建的违规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整改,全力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的盲目发展。

二是严把节能审查源头关,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对“两高”项目严格落实节能审查,从源头控制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建立完善16个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管理合账并动态更新,将“两高”项目纳入节能监察任务,实行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将“两高”项目进行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分类推进4个违规项目整改。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我市整改,督促和指导南方东海精品钢项目开展产能置换和节能审查工作。

截至2023年4月,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二期)、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云浮市东澳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制品生产项目已先后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完成了整改工作。

综上,我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云浮市2021年在建和拟建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16个,新增能耗310万吨标准煤,超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一半以上。其中,南方东海钢铁等4个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便于2019年12月陆续开工建设,涉及能耗224万吨标准煤。云浮市为推进南方东海钢铁400万吨优特钢项目尽快落地,不仅无视项目产能置换未落实、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问题,2020年以来还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国家林草部门林地占用审批,为企业获取林地使用指标1950亩。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4个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林地问题。4个违规项目整改到位。

1.建立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整改原则,对16个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建立专项整改总台账和县级分台账,分类精准施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产业准入等管控要求,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坚决把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拿下来。

2.依法处置未批先建“两高”项目。责令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二期)、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云浮市东澳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制品生产项目等4个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督促指导南方东海钢铁公司落实产能置换。在落实产能、能耗指标来源的前提下,依法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3.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审查关、监测关。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联动,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对2020年2月省林业局委托审批后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全面核查,对拆分建设项目审核审批问题依法纠正。结合“2022年森林督察”工作,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超范围使用林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云浮市加强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浮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的整改方案》,重点针对我市未批先建的违规典型案例“两高”项目问题整改,全力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的盲目发展。

二是建立完善16个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以及违规用能项目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省部署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将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产能调整压减至240万吨,同时压减16个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能耗需求。16个在建和拟建项目全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三是分类推进4个违规项目整改。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我市整改,督促和指导南方东海精品钢项目开展产能置换和节能审查工作。

截至2023年4月,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二期)、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8万吨/年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云浮市东澳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制品生产项目4个未批先建项目全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2023年7月,广东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精品钢项目使用林地取得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东海项目林地问题得到解决,4个未批先建项目均已完成整改。

四是市委市政府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扭转了2021年上半年全市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形势,完成2021年省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任务。前三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率超“十四五”任务指标值的60%,超额完成时序进度,完成了通报中指出能耗双控形势方面的整改任务。

五是依法依规处置违规用能项目。我市建立18个违规用能项目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将“两高”项目进行全覆盖,实行常态化监管。全市18个违规用能项目2021年能耗均未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能耗量,均取得省能源局对项目能耗总量批复的复函。

综上,我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河源、清远、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任务的16.8%、32.5%、34.5%,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质不达标。

全市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

加快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建设进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农村集中供水人口24.98万人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以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为重点,组织定期监测通报水源水质状况,督促指导各地对水质不达标水源地开展分类整治,科学运用水源替代、集中供水、污染综合整治、水厂深度处理等措施,提升水源水质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农村集中供水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农村集中供水攻坚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到各县(市、区)实地调研,把做好农村集中供水攻坚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来抓紧抓实抓好,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工作,乘势而上,全力解决我市农村地区供水问题。

二是加强督查督导,紧盯目标狠抓工作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集中供水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事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五项短板”整改问题清单,进行重点督办抓落实。市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到各县(市、区)督查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攻坚工作。

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完成新增农村集中供水人口24.98万人(其中:云城区1.59万人,云安区1.07万人,罗定市10.63万人,新兴县4.26万人,郁南县7.43万人),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在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成效评估中,云安区、罗定市获得优秀,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获得良好。2022年,全市“千吨万人”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综上,我市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处理生态环境管理新问题上责任意识不强,统筹不力,魄力不足。近年来,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质,改变河床形态,威胁行洪和航道安全,对水生生物栖息繁衍带来不良影响。省直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主动作为不足,既没有充分行使各部门现有职能严厉打击,也没有研究如何加强规范引导。有关地市和部门虽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但执法效果欠佳,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作业船只和监管部门“打游击”现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迅速遏制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多发势头,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洗砂洗泥长效监管机制,有效维护全省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成立我市内河道水域内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各地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2.举一反三,进一步摸清全市相关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各地对辖区内河道水域内泡洗海砂、山砂、建筑垃圾、淤泥各类型的占比情况进行摸查,对水上洗砂洗泥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开采、运输、泡洗、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症结,强化规范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我市建筑市场海砂、河砂、机制砂的供需情况及市场占比,现有陆地洗砂场地分布和生产量等情况,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梳理。

3.开展联合执法,重拳震慑违法行为。各地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打水上非法洗砂洗泥行为,重点加强对涉嫌违法船只的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相邻县区在临界水域应适当联合组织开展执法打击。

4.部门各司其职,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浮市河长办关于印发云浮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开采、运输、泡洗、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管理,做好执法监督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全链条监管。省洗砂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各部门按其规定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指出广东省一些出海水道内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多发、协同监管打击不力的问题,云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我市通过制订印发《云浮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职尽责,对全市范围内洗砂洗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有陆地洗砂场111家,未发现有陆地海砂淡化场,未发现有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整改工作实效。根据《广东省洗砂监管执法机制》,我市明确在市河长办统筹下,市生态环境局、云浮海事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季度依次轮回作为牵头部门,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多部联合监管执法。自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全市开展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174次,出动执法人员1604余人次,出动船艇92艘次,出动车辆289车次,专项行动中未发现有陆地海砂淡化场和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违法行为。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全链条监管。我市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洗砂洗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有陆地海砂淡化场和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违法行为。

综上,我市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