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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8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文件精神,2017年12月28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21号)。目前,云南永钢钢铁集团大钢钢铁有限公司70t合金钢电炉(特钢)已建成,为监督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后的执行,根据企业申请,在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完成州级核实验收的基础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验收。现将《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21号)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71-63512714、63512693。
附件:大理大钢钢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