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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1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13日对徐州博丰钢铁有限公司70万吨炼铁产能出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了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的书面异议,后已撤回异议。现予公告。
附件:徐州博丰钢铁有限公司产能出让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