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电弧炉等主体设备优化升级产能置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6日~1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电弧炉等主体设备优化升级产能置换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新发镇高家村
建设单位: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位于郎溪县新发镇高家村,项目备案编码:2020-341821-31-03-001571,本技改项目拟新建1台128吨电弧炉、1台128吨LF精炼炉、1台R9m7机7流方坯连铸机、2条高速棒线材生产线,形成年产钢水98万吨,年轧制棒材80万吨,线材60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投产前拆除现有2台70吨电弧炉和2台70吨精炼炉。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企业不设废水排放口。项目净循环水循环使用,少量净循环水排水与浊循环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浊循环水系统;浊循环系统排水、炉渣水及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循环使用用于炉渣喷渣降温冷却。
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压球车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气处理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棒线材车间、除尘灰临时贮存仓、加热炉跨区域等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按《报告书》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
废气:该项目炼钢工序电炉、精炼炉烟气设2套排烟系统,1#排烟系统收集废气主要为电炉第四孔排烟、部分屋顶罩烟气、精炼炉烟气、中间包倾翻烟气、拆包烟气、钢包热修烟气及大包倒渣烟气等,电炉第四孔排烟经过燃烧沉降室处理后,进入水冷烟道,经急冷塔急冷后,烟气温度降低至180℃,经急冷后的第四孔烟气与其他烟气经过混合器充分混合后,进入1#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由54m高的排气筒排放;2#排烟系统收集废气主要为部分屋顶罩烟气、废钢加料烟气、渣处理烟气、溶剂及合金上料烟气及大包回转台烟气等,该部分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4m高的排气筒排放。
热轧加热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NOX产生,燃烧烟气由6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压球工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系统处理,由3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除尘灰经回收后进行压球回用。
按《报告书》要求,炼钢连铸车间边界外200m、压球车间边界外50m、棒线材车间边界外300m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并按《报告书》要求对不同设备采取有针对性的减振、消声、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按照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符合要求的暂存场所。炼钢除尘灰经压球后回用于电炉熔炼工序,若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炼钢除尘灰无法实现全部回用,剩余部分须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经信局、发改委备案文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