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官方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3-09-01
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各设区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监管煤炭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省安委办拟组织修订《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规定》(陕应急〔2021〕171号)等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意见。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征求辖区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意见,汇总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至省安委办。
请省自然资源厅对《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对《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省能源局对《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修订,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文件修订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029-61166166
电子邮箱:wmuzhe2022@163.com
附件:征求意见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