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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员工安全素质,提高监管效能,改变“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局面,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矿山企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工作。
“体检式”精查采取企业主动自查、市级全面“体检”、省级示范指导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企业主动自查
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要按照“体检”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全面自查,并编制自查报告,于今年8月底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隐患,今年年底前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市级全面“体检”
各市应急管理局要组成“体检”组,于2024年6月底前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进行全覆盖“体检”。
省级示范指导
省级“体检”组在11个市分别选取1座煤矿和1座非煤矿山,于今年年底前开展一次示范性“体检”工作。同时,省级“体检”工作领导组对各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