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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7
近期,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制定了《全省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切实推动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
结合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
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并实现“动态清零”,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整治范围
所有正常生产、基建的非煤矿山。启动复工复产、有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必须按照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进行排查整治。
对无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由负责日常安全监管的部门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者联系盯守责任。
整治时间
2023年5月份至12月份
主要任务
在正在开展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基础上,聚焦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矿山企业全面彻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提高精准严格执法水平,地方政府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一、突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3.危险作业整治情况
4.外包队伍整治情况
5.全员培训整治情况
6.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7.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二、狠抓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
2.大力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5.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三、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1.切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2.加大对矿山重点县(市、区)督导力度
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
2023年5月底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系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
2023年7月底前
1.各非煤矿山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各非煤矿山企业视情况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单位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各市县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执法专题培训,广泛宣讲解读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部门精准执法
2023年11月底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总结提高
2023年12月
1.省应急厅结合全省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将根据各市工作进展,对工作未按期完成、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
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