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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3-04-17

来源:河南省工信厅
摘要: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月底,我厅承担整改任务共性问题2项已整改完成。

省督查整改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5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报告。收到督察报告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月底,我厅承担整改任务共性问题2项已整改完成。

一、总体开展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突出源头治理,强化责任担当,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为核心,以落实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重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当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目标引领,狠抓举措落实,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切实承担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厅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领导班子相关成员任副组长,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本处室承担督察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从而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共同推动我厅整改事项的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厅党组紧紧围绕督察反馈意见、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四张清单》,针对我厅承担的整改事项,确定了13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目标到位、措施到位、进度到位和责任到位。

(三)狠抓举措落实。厅党组对督察反馈涉及我厅的整改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照整改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厅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张清单”和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按月开展调度,及时分析研判整改进展,抓紧推进,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重点任务按时完成整改,长期推进事项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主要成效

厅党组以这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履行省委、省政府明确我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开展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一)推动绿色制造。鼓励企业推行绿色制造,自2021年整改任务下达以来,共创建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111家、绿色园区11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31家、绿色设计产品77个;19家企业入选国家和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7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有2项节能技术、5个型号节能装备产品进入工信部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目录,1家企业入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对413家企业和数据中心开展节能监察,为400家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在8个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撰写了《河南省工业碳达峰研究报告》,起草编制了《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4个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清洁生产改造项目2681个,2728家企业完成涉VOCs源头替代,652家企业完成高效治理工艺。

(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郑州、洛阳、安阳、焦作4地市创建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完成63个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自2021年整改任务下达以来,共培育20家废钢铁、5家废塑料、3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列入国家规范条件(准入)公告管理,实现废钢铁加工1628万吨、废塑料再生13.14万吨、废轮胎再生橡胶8.1万吨、翻新轮胎3.55万条、废轮胎热裂解5.05万吨,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7903吨、梯次利用7411.65吨、再生利用49.48吨。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我厅作为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牵头单位,每年印发《河南省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据《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要求,严格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等落后产能,依法依规严格关停退出。2021年全省淘汰8家企业112台(套)落后工艺生产装备。2022年,全省淘汰8家企业74台(套)落后工艺生产装备,关闭退出煤矿4处,产能141万吨/年。截止2022年底,全省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氧化铝、焦化等重点行业无新增产能。

(四)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每年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导地市对企业搬迁改造做好服务、验收和销号等工作。全省纳入搬迁改造任务的企业共170家,已完成搬迁改造162家,该项任务按照年度计划正在有序推进,确保2025年底全部完成。

(五)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截至2022年底,我省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企业15家,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91.7万辆,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3967座、换电站37座、加氢站26座,公共充电桩7.2万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加快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附 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