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2023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云南省2023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项目工作责任
根据重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于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推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调度,投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对于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按照所属行业,将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协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管理,要素保障部门予以优先支持,投资主管部门统筹调度,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推进。跨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占主体的部分确定所属行业。
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各州(市)、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前期要件办理,创新推动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要优先纳入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财政资金与市场融资协同联动,着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统筹协调力度。同时,各州(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依法合规办理有关手续,禁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三、加快项目落地转化
省发展改革委定期在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调度重大项目进展,召开州(市)和部门调度会;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投资完成率、项目转化率等指标将作为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骏马奖”等安排重要参考。各州(市)、各行业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的调度、协调、推动,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发挥效益,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做好项目动态管理
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按季度实行增补、退出动态调整,由各州(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平台提出调整需求,省级相关部门审核达成一致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印发调整后的清单,抄报省人民政府。
各州(市)、各部门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要在平台上完成第一次项目调度,重点调度一季度预计完成投资,后续每周更新项目进展,包括前期工作、完成投资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钢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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