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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安徽省出台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22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等9家单位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我省煤炭产业融合发展。

本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典型示范、分类推进”的原则,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支持煤炭产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推动煤炭生产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变革,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全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45%左右的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做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机电、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基本实现机器人作业。到2035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明确9项任务,提出加强规划引领,科学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科学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煤矿智能化建设路径;夯实信息基础,全面推进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智能应用,提升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水平;着力突破重点,有序推进采掘智能化升级改造;遴选试点先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标准制定,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人才培养,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20〕323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煤炭行业作为重要的传统能源行业,是我省(安徽省,下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我省本土老矿井多,井下地质构造复杂,水、火、瓦斯等灾害严重,安全形势复杂;另一方面,近几年,由于煤炭产能过剩以及开采成本高等原因,我省煤炭企业效益较差,导致招工难、留人更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是保障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提升煤炭企业竞争力、实现煤矿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着力提升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省能源局借鉴国家及山西、山东、河南等重点产煤省份的相关政策措施,并通过座谈了解省内煤炭企业现状和实地调研主要产煤省份的先进煤矿,起草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次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5个产煤市发展改革委和省内4大煤炭企业(集团)的意见。为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安徽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以期加快推动我省煤矿智能化发展。

二、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根本动力,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支持煤炭产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推动煤炭生产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变革,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全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考虑到我省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严重的客观实际,合理确定了3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1年,全省共建成6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全省45%左右的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三、确定了主要任务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典型示范、分类推进”的原则,《实施意见》共确定了9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研究编制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推动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我省煤矿智能化开采新模式。二是分类实施建设路径,新建煤矿、在建煤矿和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均要按照智能化的要求进行建设、优化和改造。三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推进建立信息管理云平台,推进煤炭企业建立煤矿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平台。四是提升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水平。五是有序推进采掘智能化升级改造。六是遴选确定第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总结凝练出可复制的建设经验后,向类似条件煤矿进行推广应用。七是鼓励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八是推进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开展相关技术、装备和系统的研发。九是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煤矿智能化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开展在职人员智能化和信息化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机制。

四、提出了保障措施

为确保煤矿智能化发展工作的有效推进,《实施意见》提出4项保障措施。一是省直相关单位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化改造纳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范围;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在产能置换、矿井产能核增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将煤矿智能化相关投入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对煤炭企业在煤矿智能化建设中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煤炭企业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四是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