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唐山古冶区生态立城的第一年,也是三年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之年。这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成立特别督查组,精准聚焦该区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全力以赴投入,凝心聚力作为,精准发力助推,促进环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强化宣传引导,为督导检查导航。紧盯直接参与生态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为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当“保护伞”的;在处理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推进环保整治工作不力或人为阻碍环保整治工作的“四类人员”,设立特别督查组专项举报电话,利用古冶电视台、古冶区政府网站、廉洁古冶公众号等媒介,银行、酒店、临街商铺LED屏等场所公布举报电话,确保监督渠道24小时畅通。对受理的监督举报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动态台账,及时移送交办。
成立特别督查组,为督导检查领航。特别督查组由区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按照既看结果更看过程、既督企又督政的原则,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深入一线查、听、访,全面开展督导工作。一方面“随时待命”,紧紧围绕区委主要领导及环保会商会的有关要求,立即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主动出击”,依据该区环保工作实际需要,联合区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重要方面、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导检查。2019年12月以来,特别督查组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00余次,涉及企事业单位1400余家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报送《环保督导直报》13期,环保会商会做专题汇报6次,区委主要领导批示4期。
精准督导问效,为督导检查巡航。对特别督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环保方面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依据问题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做到底数明、情况清、数字准,处置一件销号一件。对依据相关规定需给予问责处理的,由区纪委监委整合工作力量,实行严查快结;对在督导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工作纪律问题,按照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移交有关处室依法依规处置。目前已立案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完善制度跟进,为督导检查护航。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特别督查工作有序进行。情况“直报”制度。特别督查组只对区委主要领导及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负责,督查情况直报,根据领导指示或批示,作出相应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未按时限、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协调联动制度。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抓好线索移交、联合督导、专家跟队办案等关键环节,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打造环保督查“一盘棋”工作格局。调查研究制度。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和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