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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4
据天津银保监局官网3日消息,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风险提示,明确经营用途贷款等信贷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贷、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
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资源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如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借款人可能面临提前还款、核减授信额度和上报征信记录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