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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立璋代表建议:许可再生钢铁料进口

发布日期:2020-06-01

来源:中国冶金报


“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基本国策。冶金行业的环保提升大有潜力可挖,从源头着手、提高原料品质是最有效途径之一。”全国人大代表,三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黎立璋在两会期间表示,以再生钢铁料(俗称废钢)为原料的钢铁短流程生产与用铁矿石为原料的钢铁长流程生产相比,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所以冶金行业应提高再生钢铁料的使用率。

黎立璋分析指出,多年来,国外的废钢价格长期低于国内、且质量更优,同时进口铁矿石价格高企并被国外资本操控,若能放开再生钢铁料进口,将有利于我国钢铁企业的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也能够提升我国废钢和铁矿石国际市场的定价权,节约外汇支出。

他同时指出,废钢是钢铁生产、消费中产生的可再生的原料资源,废钢作为钢铁生产所必需的资源,是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钢铁生产原料,也可以说是一种战略资源。废钢还是一种载能原料,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钢约0.9吨、少用铁矿石1.5吨、节约焦炭0.5吨,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可分别减少86%、76%和97%。同时,我国钢铁生产量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又是铁矿石贫乏国,而目前我国的废钢国际贸易量接近于零;随着我国制造业的迅猛发展,用钢装备和产品出口不断增加,废钢这种战略资源在不断流失,极不合理,应在政策上鼓励进口。

基于此,黎立璋建议:

一是在拟定的进口标准中将“废钢”改为“再生钢铁料”。“废钢”一词虽是业内俗语,但不便于全社会理解,也不够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废钢”不是垃圾,而是战略资源!

二是在加大国内废钢回收和应用的同时,鼓励进口再生钢铁料,降低污染物排放,抑制进口铁矿石价格。在我国进口再生钢铁料标准未制定之前,可借鉴采用国际较为通用的标准,采用进口配额制管控;当进口再生钢铁料的国家标准制定完善后,应把废钢调出“限制进口类货物管理目录”。

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审批进口再生钢铁料的标准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