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和产业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全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培育释放先进产能,促进安顺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将全市煤炭工作调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煤矿基本情况
安顺市在籍煤矿36处,设计生产能力合计为1488万吨/年。其中:生产煤矿10处,设计能力420万吨/年;联合试运转煤矿1处,设计能力45万吨/年;技改建设煤矿3处,批复技改规模135万吨/年;长期停产停建煤矿22处,批复技改规模或设计能力888万吨/年。其中:
(一)生产煤矿10处
1.西秀区2处:宏发煤矿、安发煤矿;
2.平坝区4处:金源煤矿、大源煤矿、梨树边煤矿、马幺坡煤矿;
3.普定县3处:元江煤矿、东光煤矿、桐鑫煤矿;
4.关岭县1处:亚陇煤矿;
(二)联合试运转煤矿1处
1.平坝区1处:盘龙树煤矿;
(三)技改建设煤矿3处
1.平坝区2处:水坝煤矿、大尧煤矿;
2.普定县1处:普琼煤矿;
(四)长期停产停建煤矿22处
1.西秀区6处:安谷铁龙煤矿、林兴煤矿、玉顺煤矿、金银山煤矿、安顺煤矿、轿子山煤矿;
2.平坝区2处:下院煤矿、石旮旯煤矿;
3.普定县4处:普盛煤矿、高龙煤矿、江城煤矿、打磨冲煤矿;
4.镇宁县2处:宏发煤矿、大营煤矿;
5.关岭县7处:宏岭煤矿、上寨煤矿、紫山煤矿、新发煤矿、关石焦煤矿、下哨煤矿、大田坝煤矿;
6.紫云县1处:狗场煤矿;
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与责任监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纳入日常监管重点。二是扎实推进“双全日”工作,压实各级责任,聚焦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现场管理和制度执行等重点环节,系统排查并整改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保持打非治违与隐患治理高压态势。一是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4矿次,排查检查隐患及问题602条,立案查处65条,行政处罚26矿次,处罚金额146.29万元。二是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今年已查处重大隐患3条,完成整改3条。
(三)深化风险防控与安全基础建设。一是定期联合多部门开展“三表两图一运输”风险研判,2025年1—9月研判47次。二是强化全过程安全管控和灾害治理,严格执行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监管。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实现综掘机临时支护全覆盖,全面推行井下作业视频监控,落实“无视频、不作业”。三是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和设备更新力度,今年全市煤矿累计投入钻机22台、综采设备9套、综掘机9台、瓦斯抽放泵4台,建成瓦斯实验室2处。9月23日,市能源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会议,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攻坚任务。9月30日,市能源局联合执法八处组织各县区开展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三、全市煤矿基础管理情况
(一)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情况
2025年1至9月,全市瓦斯抽采量3335.6万立方米,利用量1141.31万立方米,瓦斯抽采率69.68%,瓦斯利用率为34.22%。(二)煤矿“两化”升级改造情况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目前我市持续推进辅助系统智能化和综合机械化升级改造,共计完成12处,所有证照齐全煤矿均已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
(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情况
目前全市11处煤矿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二级(西秀区:宏发煤矿、轿子山煤矿、安发煤矿;平坝区:金源煤矿、梨树边煤矿、马幺坡煤矿、大源煤矿;普定县:元江煤矿、东光煤矿、桐鑫煤矿;关岭县:亚陇煤矿)。
四、当前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部分煤矿依法办矿意识不强,管理人员变动频繁,违章行为屡禁不止;二是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能力欠缺,对照“双全日”工作要求仍存在明显短板。
(二)基础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生产建设煤矿未配备瓦斯利用设备,抽采瓦斯后直接排空,导致瓦斯利用率低;二是部分煤矿对标准化管理系统学习认识不到位,未真正推动形成“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抓标准、人人上标准岗、人人干标准活”的良好氛围。
(三)煤炭产业发展方面:一是机电事故率高,部分煤矿企业设备故障率高使得煤矿产能释放不足。二是部分煤矿企业因为缺乏技改资金,涉法涉诉问题等,影响煤矿技改建设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执法,运用通报、约谈、重点监管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关键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执行《贵州省汛期强降雨防范应对“五有”工作机制》,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二)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与“双全日”工作。保持煤矿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各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强化结果运用。扎实推进“双全日”工作,发挥示范矿井引领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煤矿企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扎实推进重大灾害治理与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井下动火审批制度,强化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督促煤矿严格落实防灭火措施。强化瓦斯治理,按照瓦斯治理十条措施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精准制定并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治理方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煤矿完善停送电等专项预案,加强极端天气下应急值守,严防因灾害天气引发瓦斯超限等次生事故。
(四)持续推动煤电绿色发展。聚焦“富矿精开”战略,加快矿区规划修编工作,有序推动煤矿“技改整合”工作并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力争2025年全年完成原煤产量3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