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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4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切实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期请来了两位嘉宾,他们分别是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江官,长乐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兴,为我们介绍我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情况。
问: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是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
刘江官答: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全国扫黑办提出的“一十百千万”工程及“六清”行动任务以及何杰民书记提出的“大扫除”专项行动部署相关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行业监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我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深入开展摸排核查,及时获取案件线索。我局通过信访举报、动态巡查等途径,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两违”综合治理以及“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打击非法毁林盗砂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易发、高发区域、场所进行摸排清理,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对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区域、企业加强关注,及时发现自然资源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加强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我局聚焦集体土地使用、执法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等方面,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及时分析原因,深挖根源,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行业乱象问题的标本兼治。
问:作为环保领域的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在行业监管上做了哪些工作呢?
王建兴答:作为环保领域主管部门,我们生态环境局从以下三方面加强行业监管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重点,扎实开展环保领域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
二是拓展线索来源,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的线索。通过群众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途径,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复查、污染源“双随机”日常监管、VOC专项检查、重要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对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易发、高发区域、场所进行摸排,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同时进一步对环境违法案件、环保信访重复投诉件、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区域、企业加强关注,及时发现环保领域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突出行业特点,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深恶痛绝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深入开展环保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部门在行业监管上严密组织、全面部署,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什么特色亮点或好的经验做法?
刘江官答:自然资源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涵盖土地整治、地质灾害、征地、非法租占地、矿产资源、监督执纪、海域海岛、生态修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等9个领域,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影响范围大。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每一个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都制定了专门的专项整治方案,对每个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都细化和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持续推进各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同时,我们还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常态化线索管理机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重大案事件信息会商研判处理处置机制、宣传发动机制等工作制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对每一条线索我们都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报送区扫黑办以及上级机关,并做好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可能涉及刑事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侦办工作顺利开展。
问: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安排,及时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确实能更好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生态环境部门在这个工作中,又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可以跟大家分享呢?
王建兴答:生态环境部门将扫黑除恶与“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联合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深入开展环保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无环评审批手续、私设排污口、消防安全不过关、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等“散乱污”生产企业(作坊),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2018年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下达整治五批清单共计335家“散乱污”企业(作坊)。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已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335家。2020年第二批“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清单9家已下达并推动整治工作,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已关停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同时,我们还建立并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制、保密工作制度、信息收集报送机制、重大案件信息会商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工作保障机制等7项工作制度,保障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化开展,提高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立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强对全区环境保护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业务指导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部门的经验做法确实值得大家肯定,做了很多工作,那我们扫黑除恶究竟取得了哪些看得着的成效?
刘江官答:自然资源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行业特性,在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和阻挠征迁等方面,积极为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一共摸排报送了6宗涉黑涉恶线索,其中5宗长乐区法院均已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其中,影响恶劣和震慑力广泛的有湖南镇西宅村老人会非法采砂卖砂案件。2018年8月,我局发现该宗线索后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9年12月份,涉案人员先后被长乐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案件的宣判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经济还有生活秩序,净化了基层农村社会生态。
在线索核查方面,我局共受理核查并反馈各级机关转办的举报线索、协查函213件。除此之外,我们还专门成立打击非法毁林盗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开展非法采砂调查,完成21宗非法采砂案件矿产鉴定,为刑事立案提供证据支撑。
问:生态环境局在这个过程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建兴答: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局认真对2013年以来“12345”和“12369”举报的案件、群众来信来访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等进行了梳理排查,同时结合“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我们摸排106个监管企业单位,并已上报黑恶势力线索1条。
在线索核查方面,我局共受理核查并反馈各级扫黑办转办的举报线索、协查函22件。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由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我局会同漳港街道、梅花镇、航城街道,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污染问题,开展了漳港街道海岸线一带13家餐饮企业、梅花5家餐饮企业、航城街道的餐饮油烟问题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治方案,要求限期整改,解决污染问题,提高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满意度。
问: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才能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下一阶段有什么举措,来巩固提升前一阶段的成果?
刘江官答:下一步,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问题线索,聚焦行业领域方面,持续有效治理行业乱象,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动,实现重大线索信息互通共享、案件办理动态跟踪,强化“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双清零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较大的线索,穷追猛打,重拳出击。同时不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为推动长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摸排,同时与其他部门联动,重拳出击,这是我们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举措。生态环境部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王建兴答: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们生态环境部门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百日行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摸排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结合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它部门横向交流联系、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做到工作信息互享,联动迅速,不断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广度和宽度,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全面的胜利。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