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河北煤监局出台了《河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监管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全力推进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工作,真正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为煤矿的生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确定风险研判防控重点。主要包括煤矿生产接续计划、 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项目、淘汰退出煤矿以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主体企业研判认定的重大安全风险或隐患。
二是建立风险预警发布制度。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河北煤监局每季度首月上旬组织安全风险研判并发布预警信息;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会同驻地监察分局每月向辖区内煤矿企业、煤矿、有关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各煤矿主体企业每月向所属各二级公司发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三是畅通预警信息共享渠道。各煤矿对风险预警制定防控方案,制作重大风险管控图并张贴在单位醒目位置,每月10日前向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和驻地监察分局报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处置情况。
四是健全研判防控工作机制。煤矿企业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时调整执法计划,重点对各煤矿管控处置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管控处置和整改销号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