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获悉,今年8月至12月,石家庄市集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实施七大举措推进结构调整、扬尘污染治理等,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
坚决推进结构调整
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方面,河钢石钢公司主城区厂区今年9月底前停产;10月底前,石家庄科迪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东源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排污,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石家庄市胶印厂力争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任务。推进产能压减,年底前完成煤电行业去产能任务15.3万千瓦,相应生产设备确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加强清洁能源供暖,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开展工地扬尘全面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公路施工、河道施工、市政绿化施工及主城区三环以内、城乡接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集中整治。加大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力度,做到路面不起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市管高速、市区出入口和县(市、区)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加强矿山和砂场扬尘治理,年底前完成279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
合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整治
强化对主城区车辆监管与蓝牌货车管控,强化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将其所属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和车辆名单。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引导车辆通行绕行路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加强对重点钢铁企业的指导帮扶,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合理调整生产计划、设备检修等方式,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压至最低,确保企业在7月份排放量的基础上再降低20%。强化水泥、陶瓷、平板玻璃行业污染管控,9月底前全部完成11家水泥企业、36家陶瓷企业、一家平板玻璃企业的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持续推进VOCs治理
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工序实施季节性错时生产调控。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10月底前,市内四区36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加强夜间露天烧烤高发期重点路段巡查工作,消除露天占道烧烤污染,禁止餐饮店未经处理油烟直排。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排查整治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根据污染来源和污染物特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帮扶,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对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围绕47个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或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