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能安监二字〔2023〕1026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驻地监察执法处对厅子堰等5处煤矿进行智能化验收(详见附件),达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验收结果。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
联系人及电话:鲁建国,0471-52218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煤矿智能化验收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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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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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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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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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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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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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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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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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露天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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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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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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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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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露天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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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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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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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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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露天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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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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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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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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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露天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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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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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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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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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井工煤矿(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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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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