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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180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炉技改项目获批

发布日期:2023-12-14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炉技改项目配套洗煤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的请示》(介昌煤字〔2023〕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炉技改项目配套洗煤车间建设项目位于晋中市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采用“跳汰+重介+浮选”工艺,洗选能力300万吨/年,洗选后的精煤作为昌盛焦化项目原料煤使用。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8月对项目予以备案(代码:2020-140762-25-03-016319),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晋中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1座全封闭原煤场,设雾炮抑尘装置。建设3座全封闭产品库(中煤库、矸石库、煤泥库各1座)。原煤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输煤廊道,转载及落料点均设置喷水抑尘装置,破碎、筛分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煤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机输送至昌盛焦化精煤库。厂区采暖供热依托昌盛焦化项目余热供热,厂区地面进行硬化,设置洗车平台。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4座浓缩池(2用2备)、2座清水浓缩池(1用1备)、4座集中水池、2座初期雨水池,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1座。煤泥水输送至浓缩池经浓缩、压滤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主厂房跑冒滴漏水经集中水池收集后,由液下泵输送至浓缩池浓缩、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昌盛焦化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矸石库1座,矸石全部通过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密闭车辆运输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运至德隆煤业矸石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昌盛焦化项目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重介旋流器、泵等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采取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落实清洁运输措施。厂内汽运采用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厢式密闭车辆运输;厂外运输采用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密闭车辆运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建设3座备用浓缩池,保证任何情况下煤泥水不外排。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58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介休市人民政府以《关于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炉技改项目配套洗煤车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的函》(介政函〔2023〕45号)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削减来源为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焦化项目实施产能置换建设后的削减量。

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