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区劳模协会了解到,从2020年起,我区各级劳模执行新的退休荣誉津贴标准。退休的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提高至300元/月,退休的省部级劳模荣誉津贴提高至200元/月,退休的市级劳模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津贴提高到150元/月。切实改善和提高劳模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及总工会对劳模的关怀和厚爱。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劳模,不断改善和提高劳模有关待遇,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模的良好氛围。从2000年作出设立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的决定,至今已3次提高了退休劳模荣誉津贴。
(记者 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