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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3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建国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营、林少惠、沈小航、陈国衍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黄雨涛,区监察委副主任张海榕,区法院副院长杨鹄,区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分福州市、长乐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小琳、杜军、刘晓琳三位同志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当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报经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与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区法院审判员一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长乐区政府驻地迁移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