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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我区获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正向激励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字号   

  长乐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经市县自评、专家核验和省级复查,2019年度我省共有29个县市区获得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正向激励,奖励资金总额达2.25亿元,其中我区获奖励500万元。

  据了解,作为调动县市区开展生态保护主动性、创造性的正向激励措施,我省在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中,建立正向激励资金机制,对在年度试点工作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通过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我省17项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提升,闽江流域劣五类水质断面数从14个至完全消除。

  (记者 黄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