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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长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长乐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长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福州市长乐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连同2024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的预备会议,会期共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长乐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福州市长乐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长乐区2025年区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编辑 陈琳莹
审核 段玲 王海滨
监制 王国标 陈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