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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中央明确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这一类型的黑恶势力的特征主要是,在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我区在乡村治理领域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本期请来3位嘉宾: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陈丽莺,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敏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围绕长乐区在乡村治理领域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效果给大家做解答。
问: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中,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方面区委组织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
陈丽莺答: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们始终坚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查改贯通,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第一个是聚焦问题把脉,区委主要领导率先带头,其他各级领导跟进,面向全区226个行政村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摸排,精准确定整顿对象,列出问题清单、确保应整尽整;第二个是组建整顿专班,严格落实“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区镇村三级联动配强整顿力量,确保每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都有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还有1个区直单位的结村,做到问题不解决,工作不脱钩;第三个是坚持因村施策,我们专门建立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机制,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量身定制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整顿的台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第四个是强化督导问效,把整顿转化工作列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我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不断健全各级抓落实的领导机制,确保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全区共整顿转化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2个,切实巩固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之基。
问: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直接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一群体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谐和稳定。近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变身为村干部的新闻屡见不鲜。组织部门在确保村干部队伍纯洁性方面,有哪些措施呢?
陈丽莺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对稳固党的基层政权至关重要,我们着重把好三道关口,推动村干部队伍的整体优化提升。第一个是把好“源头关”,着眼于选育管用,以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镇村评议考察区镇两级联审,区委常委会审议等程序,切实选准用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今年以来已备案调整了村党组织书记7名;第二个是把好“审核关”,强化与纪委监委、政法、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专门建立了区镇两级联审及审查反馈机制,对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定期分析,坚决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除;第三个是把好“思想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除了我们区一级每年都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以外,我们还依托乡镇(街道)党校全面开展培训,做到重点人群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2018年以来,区镇两级共开展村干部培训130多期,参训人员达到9000多人次。
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针对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区民政局开展了哪些行动,突出了哪些重点又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胡敏辉答:我们结合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村民等方面。一是把好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及时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二是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变黑”;三是加强与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
问:“老人会”在长乐存在已久,以老年群体为主作为自办自治的民间组织,他们自发服务乡里,体现了村民之间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但随着一些老人会在当地影响力不断扩大,他们开始干预基层村级组织选举,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2010年至2017年期间,长乐鹤上镇某村老人会成员林某钗、林某华、林某官、林某生、林某艳等人,多次以索要土地赔偿款为借口,对村辖区内三家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共计66万元,并造成1人轻伤4人轻微伤,以及财物损失11925元。林某钗等人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多个罪名。林某钗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等犯罪,长乐区公安局依法侦查终结,于2018年9月份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2月20日,林某艳等16名罪犯,被长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这个案例是农村老人会黑恶势力的典型。近年来,区民政局在农村老人会专项治理方面有何经验做法?
胡敏辉答:2018年2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着力落实四大举措,开展了全区农村老人会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全区319个老年协会,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统一管理并制定了老年协会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坚决将受过刑事处分,涉及黑恶势力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二是实行协会会长兼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制度,强化党组织对老人会的领导;三是对老人协会进行清产核资、分类处置,收回原先由老年协会管理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及时调转相关资金收入487.35万元,收回集体资产41宗,收回集体资源12宗;四是推进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促进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正能量作用,我们制定了《福州市长乐区基层老年协会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基层老年协会星级评定工作,已经评出首批五星级协会25家,四星级协会18家。
问: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是城乡治理领域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在这方面,区民政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敏辉答:2018年起,我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开展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从三个方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用,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方面融入村规民约,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二是全面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文化引领、依法治理与信息应用能力,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三是补齐社区治理短板,大力整治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力量协同发展。目前,我区已提前完成了福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80%城乡社区实现达标,20%城乡社区打造成为标杆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280家,区级社工机构8家,持证社工365人,并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也是巩固农村政权经济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这方面农村党组织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区是如何发挥农村党组织功能作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呢?
陈丽莺答:只有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了,我们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才有资金支撑和基础保障,才能更好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在这方面,我们重点围绕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整合、盘活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村一策”指导镇村制定发展规划。并实行村财收入月统计、月对账、月通报机制,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作为区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党建领办项目,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促实效。比如,我们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古槐镇屿北村将散户田地集中流转给农业企业进行规模化的种植,每年可增加经营性收入6万元。漳港街道龙峰村借力滨海新城建设引进了优势企业合作推进源脉温泉项目,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由10万元不到涨至现在的60多万元。
区级层面,我们还专门依托我区挖掘的6条红色主题教育学习线路,由区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租赁场所的形式,打造了29个红色主题教育现场教学点,这些教学点的村每一年可增加经营性收入13.5万元。2019年,我们全区22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5万元。截至2020年7月,全区超10万(元)以上的村已达到121个,占比53.5%。至年底,全部村都将实现10万元以上收入目标,其中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还有望突破50%。
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我区农业农村部门是如何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强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包含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部分内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关系到广大村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们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制度规范。近年来,我区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监督的各项制度,确保“三资”监管有规可循,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松软散”的问题;二是人员培训。每年我们都邀请有关专家,针对乡镇(街道)的经管部门负责人、账前审核人员和代理会计开展专题培训,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文件、最新政策进行解读传授,部署“三资”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专项整治。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国家资金、侵吞集体资产、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了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我区还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开展了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该项工作涉及18个乡镇(街道)共238个村(社区),已完成2018、2019年年度资产清查,清查核实村级集体资产总额40.79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65.93万亩。目前,全区各村集体“三资”情况,全部纳入网上“三资”平台统一管理,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问:在乡村治理领域开展了这么多的工作,给我们乡村振兴战略带来了哪些帮助?
李强答: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通过多方面多途径,对乡村治理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了整治,带来了有条不紊的乡村秩序,从而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培育良好乡风,改善农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提供有力保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乡村治理带动了产业兴旺。通过乡村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农业重点行业整治,突出解决农业行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农林牧渔总产值达到38.9亿元,比增达到2.9%;
二是乡村治理促进了生态宜居。在各项乡村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区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美丽长乐”大行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治理率达到100%,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了98.97%;
三是乡村治理推动了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通过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整治、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完善村规民约、行为规范、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大加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乡村移风易俗工作进展和文明乡村的创建,培育淳朴乡风;
四是乡村治理保障生活富裕。乡村治理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机制建设,农村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为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通过乡村重点行业整治助力农村产业顺畅发展,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提供了坚强的外部保障;通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落后的文化侵蚀,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对部分好逸恶劳、不愿脱贫的群众,进行村民自治和道德约束,推动了扶智扶志;同时加强对贫困人口,特困等人群的精准帮扶为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