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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分片包联、监管部门入企驻矿包保、企业领导带班值守、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对不放心企业停产停建等“五项”断然措施。党政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派人盯紧看牢。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节日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切实抓好矿山、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消防、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民爆等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有限空间、高处(空)、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燃爆、触电等事故。要把严格节日期间安全管理与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决策,有序有力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强化备勤备战,确保发生事故灾害后能够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