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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多元化推动经营性水利工程融资,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16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2020-2022年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7月1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官员表示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29万亿元,带动直接和间接投资约6.6万亿元。工程实施后,预计可新增防洪库容约90亿立方米。

       今年全国各地发生的洪涝灾害让公众更加关注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洪减灾的能力。事实上,早在2014年5月,国务院就提出分步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到目前为止,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经累计开工146项,在建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

       但是,考虑到中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地理环境复杂、水利基础设施还存在若干短板,因此,在继续加快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现在谋划一批新的重大水利工程,这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主要包括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灌溉节水和供水、水生态保护修复、智慧水利等5大类,既能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也会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从投资方面看,工程总投资大致1.29万亿元,能够带动直接和间接投资是6.6万亿元,年均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到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已经累计下达2020年度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亿元,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来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应当说,此次推出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会是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平台。一般而言,重大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经营收益低等特点,基本上是由财政支持,但是,其中一些项目具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性收益,因此,具备了通过市场化融资的可能。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作了专门强调,即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入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事实上,2010年12月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 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等。

       市场化融资的关键是拥有合理的稳定的回报,要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因此,此次会议提出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要求在工程建设前要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与供水对象就水价标准、水量消纳、水费收缴以及动态调整机制达成协议,有效降低工程运营的风险,稳定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其次,就是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对于不能完全市场化运营的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评估论证基础上,注入部分资本金或者给予投资补助,促进社会投资主体能够获得与它所投入的资本相匹配的合理回报。会议还提出,运用各种权益性、债务性投融资工具,优化项目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延长还款年限,有效提高市场化融资规模。

       长期以来,投融资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的关键问题,水利设施往往公益性强、建设工期长、一次性投资大、财务收益低等,并且大型项目往往涉及不同地区,造成地方政府建设不积极,如何保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稳定的投入,是一直存在的难题。

       但是,多年以来,也有很多通过市场化融资成功实施的项目,这意味着只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这个问题能够解决。当前中国水利总体投入与实际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在积极财政受制于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大背景下,水利项目尤其是经营性水利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是必然之路,与此同时,社会上也有大量资金想参与其中,关键是在政企合作当中,政府在对项目科学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必须遵守法治与信用,才能吸引到社会资金,共同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推动中国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